2019年11月3日 星期日

6085-云何為『眾生放逸行者有五種過』
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放逸行者有五種過』
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放逸行者有五種過』?依《正法念處經》開示:若眾生放逸行者,有五種根本過。何等為五?謂放逸者
(一) 其心則亂,意念異法,口宣異言。若有所說,不實無義,前後相違,動轉不定,他則不受。何以故?以其放逸心動亂故。自不能知——為何所說、為誰而說,彼則輕毀,彼則不受。以如是故,則於一切便為自輕,是放逸過。放逸過故,墮於惡道,於三惡趣隨相應生。此是初過。
(二) 不知應作不作。放逸意故,不知何者是所應作,不知何者所不應作。不知何業,不知何果,以不知業故不知果。彼愚癡者迷業果故,身壞命終墮於惡道,生地獄中。以放逸故得如是過,此第二過。
(三) 若人若天以放逸故,近惡知識,不敬三寶、不求於智、不敬尊長;於過功德,不覺不知;於生死苦,不生厭離;不知雜業,謂種種業;不能翹勤,常喜睡眠,不能持戒。身壞命終墮於惡道,生地獄中。以放逸故得如是過,此第三過。
(四) 於天中、若於人中,即初生時,命行不住,即生即滅,善業亦爾;生已即盡,死亡欲至,共誰放逸?彼必別離。此有四法必定離別,何等為四?一者少年;二者安隱;三者壽命;四者具足。如是四種必定離別,智者常觀如是四種,若放逸者則不能知。若天若人放逸行者,一切不知,以不知故,墮於惡道。以放逸故得如是過,此第四過。
(五) 於第一不可信處,而便信之。不可信中最叵信者,所謂婦女,而愚癡者信於婦女。彼愚癡者雖信婦女,然彼婦女於其不信,乃至命盡,心不離誑。一切婦女皆多諂誑,皆多幻偽,多垢破壞,其心多慢,破戒心濁。如是等過,一切婦女心皆不離,如火之熱,一切婦女不離此法。若愚癡者信彼婦女,唯有語言,然無一實。以愛貪故,為欲所牽,是故近之。以放逸故得如是過,此第五過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五者』,即所謂眾生放逸行者有五種過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放逸』者,唯識論二十隨煩惱之一。謂放縱心思,任性妄為。如是五過不離放逸,是故天人應捨放逸。此放逸行障涅槃門,放逸行者身壞命終墮於惡道,生在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。以放逸故得如是過。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經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眾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19年11月3日星期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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