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4月16日 星期四

轉載-十善是世間善法的常軌 ■ 文/聖嚴法師 .

轉載-十善是世間善法的常軌 ■ 文/聖嚴法師 十善法的異稱也不少,以業道而言,稱為十善業道及十不善業道;以行為而言,身、口、意的三類,可稱為三惡行及三妙行。以意業的三個項目貪、瞋、邪見,稱為三不善根;無貪、無瞋、正見,稱為三善根。以業道的性質而言,身三、口四的七個項目稱為業,意的三個項目,為前七個項目的道,故稱業道,十個項目相加,行惡即合稱為十惡業道,行善則合稱為十善業道。以此十事為律儀,則名為十善戒。 此十善戒,不屬於聲聞七眾的別解脫戒,所以《瑜伽論》卷四十〈菩薩地戒品〉云:「律儀戒者,謂諸菩薩,所受七眾別解脫律儀。」因此,十善不僅是佛教的五乘共法,也當是與世間諸外道師共同遵行的善法。也可以說,任何人,不論信佛不信佛,都當遵守十善法。任何時代任何地方,不論有佛教沒有佛教,都當遵守十善法。所以十善法是一切善法的基礎,也是一切律儀戒的基礎,更是無上佛道的基礎。故在《大智度論》卷四十六云:「有二種戒,有佛時,或有或無;十善,有佛無佛常有。」是指在家、出家的七眾別解脫戒及三聚淨戒,佛住世時或有或無,而十善戒則有佛之世及無佛之世,永遠都有。此在《優婆塞戒經》卷六,也有如此的看法: 「佛未出世,是時無有三皈依戒,唯有智人,求菩提道,修十善法。」 「因十善故,世間則有善行惡行,善有惡有,乃至解脫,是故眾生,應當至心,分別體解十善之道。」 《優婆塞戒經》所示的意思,已相當明瞭,跟《大智度論》所說的頗為一致,無佛之世,也就是佛未出世之際,雖尚沒有「自皈依佛,自皈依法,自皈依比丘僧」的三皈依戒,但對於有智慧的緣覺及菩薩根性者,為了求得緣覺菩提及大菩提,也會修行十善法。其次,世間雖無佛法之際,卻已有了十善法,所以一般的人們,也有善行及惡行的標準;如果世間或有佛法或無佛法,只要有十善法,人們便有修行解脫道的機會。故在《中阿含經》卷十五第七十《轉輪王經》有云:此世界的人壽減至十歲時,便有一連七天的刀兵劫,劫後餘生的人們,便知共行十善法,乃至人壽增長到一萬歲時,也都是由於逐漸增行十善法的緣故。這也說明了十善乃是世間善法的常軌,是被佛法所肯定的,但卻未必要由佛說,未必出於佛教。正如日本學者土橋秀高氏所說,十善法是從世間法貫串到菩薩戒的。中村元博士,也有一篇文章〈十善の成立〉,他以為佛教所說的十善,是承受了婆羅門教及耆那教所標的五大誓戒之內容,就這樣在原始佛教中發展出來的。他說最典型的一部經典,叫作《修行者之功德》(Sāmañña-phala-sutta),在那部經中,介紹六師外道思想之後,便以佛教的立場,敘說出家修行者的功德。那是採取五大誓戒的前四項:捨斷殺生、捨斷不與取、捨斷不純潔的男女行為、捨斷虛妄語。這是佛教以前就有的印度社會的一般倫理,被佛教包容吸收,再予以改進而成了身三(不殺、不盜、不邪淫)、口四(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惡口、不綺語)的七善行,再加上意三(不貪欲、不瞋恚、不邪見),而成為十善戒的體系。不過在《修行者之功德》那部經典中,尚未發展到這個程度,原因是這部經典尚未脫離耆那教精神的氣氛,而耆那教及當時的印度其他宗教,都從行為的結果看,不從行為的動機論,唯有佛教特別重視「我們的心」這樣東西,所以成立了身三、口四、意三的十善戒。 (本文摘自:《菩薩戒指要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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